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
行政执法事前公示信息清单
一、行政执法主体
应急管理部
二、主要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的人员
杨智慧、尚文启、韩宇峰、王立忠、刘涛、陈明、王传云、王振永、刘钊、胡福静、王国栋、侯茜、王琦、李征、冯智慧、范景春、肖丹、刘洋、韩玉鑫、裘凯栋、洪宇、王啟明、刘瑾、张兴林、冯晓东、陆旭、程强、钟浪锋、李刚、宋晓旭、汪文广、王志月、赵德、肖斌、范成凯、李红涛、边卫华、夏君丽、叶伟林、周晓明、郑双忠、陈和平、彭贤都、李尧、马守业、周超、杨振浩、王耀、桑鹏杰、穆洋
三、行政执法职责权限
承担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基础和执法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负责安全生产执法综合性工作,指导执法计划编制、执法队伍建设和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承担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石油开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组织协调全国性安全生产检查以及专项督查、专项整治等工作。依法承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指导全国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监督管理工作。综合协调各类应急预案的衔接工作。
四、主要行政执法依据
1.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行政法规
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
3.部门规章
安全生产监督罚款管理暂行办法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
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试行)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
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规则(试行)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安全管理规定
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信息公开办法
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
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管理办法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
食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规定
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规定
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
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
五、程序
(一)现场检查
(二)行政处罚一般程序
六、救济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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