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部关于审计署
2018年度预算执行等情况审计
查出问题整改落实的情况
审计署于2018年12月4日至2019年3月29日,对我部(含国家煤矿安监局)2018年度预算执行等情况进行了审计。我部对审计署的审计工作,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凡是能够马上整改的,做到立行立改。收到正式《审计报告》(审社管报〔2019〕30号)后,我部制定了整改方案,及时召开审计整改推进会,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坚持举一反三,扎实做好每一个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
一、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部门预算编报不完整。按照《审计报告》“应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的要求,已于5月30日向财政部经建司报送了《应急管理部规划财务司关于增列煤炭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为二级预算单位的函》(应急规财〔2019〕68号)。财政部已同意将该中心增列为我部所属二级预算单位,并纳入2020年度预算编报系统。
(二)应急部为所属经费自理事业单位应急管理部研究中心编报2018年财政拨款住房改革支出预算,金额合计241.44万元。按照《审计报告》“应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执行住房改革支出预算编报的有关规定”的要求,我部已将2019年度批复所属研究中心的住房改革支出预算计划冲回,并将按规定向财政部申请调整使用。今后,我部将进一步督促所属单位严格预算编报,加强预算管理。
(三)应急部机关2018年未按规定将2017年末公房出售收入余额的20%安排用于发放购房补贴。按照《审计报告》“应按规定使用公房出售收入资金”的要求,我部已安排公房出售收入余额的20%,编入2020年度部门预算,用于发放机关公务员住房补贴。
(四)应急部机关未编报2018年度会议计划。按照《审计报告》“应加强对会议的管理,按照会议费管理办法,严格履行年度会议计划编报及审批程序”的要求,我部2019年度会议计划已经部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并印发执行。为进一步规范会议管理,于2019年7月21日印发了《应急管理部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应急厅函〔2019〕439号),要求机关各司局于每年11月底前拟定下年度会议计划,由办公厅汇总编制年度会议计划,经部务会议审议通过后执行。
(五)政府采购管理不规范,涉及金额1479.40万元。按照《审计报告》“应责成煤矿安监局严格履行政府采购程序,避免发生类似问题”的要求,我部已要求国家煤矿安监局对2019年度政府采购项目进行梳理,按规定需报财政部审批的,在未得到批复前,一律停止采购活动。国家煤矿安监局于2019年4月12日印发《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下达2019年专项业务经费预算的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实施政府购买服务,切实强化政府采购项目的管理。
(六)项目进度与绩效自评结果不符。按照《审计报告》“应责成华北科技学院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严格执行项目评价相关规定”的要求,我部已要求所属华北科技学院按照预算执行进度调减项目评分,调整后“华北科技学院基础设施安全改造”项目评分60.2。同时,我部对所有报送的项目绩效自评进行审核,对于审核发现进度与绩效自评结果不匹配的项目,已要求相关单位重新报送。今后,我部将进一步加强所属单位预算绩效管理,严格执行项目评价有关规定。
(七)多计事业支出共计83.44万元。按照《审计报告》“应责成通信信息中心调整相关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的要求,我部已要求所属通信信息中心调整2018年度暂估成本的会计处理。通信信息中心已按要求调整并重新报送决算报表。
二、扎实做好财务工作,全面提高管理水平
我部作为新建部,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财务工作要服务好应急管理事业需要应对诸多挑战,需要强基固本,久久为功。一是落实责任,科学规范,全面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按照预算法和各项预算管理制度要求,科学规范地开展各项财务工作,落实预算编制、执行和管理主体责任,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牢固树立财政性资金绩效管理意识,全面提高预算管理水平。二是强化监督,严肃问责,坚决防范和杜绝财务违规行为。按照《应急管理部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做到内部审计全覆盖、无死角,确保应审尽审、凡审必严。对违规行为严肃追责,让财经纪律成为真正带电的“高压线”,进一步提高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的自觉性。三是加强学习,强化基础,全面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加强财务管理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提高财务管理业务素质和本领,建立健全科学的内部控制体系,切实加强财务信息化建设,全面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应急管理部
2019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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