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公 告
2017年 第7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通知》(国办发〔2015〕31号)要求,依据《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2号)第十八条等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注销中安国研(北京)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安全评价甲级资质,现予公告。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2017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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