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强制性煤炭行业标准
废止和转化结论的通知
安监总煤装〔2017〕125号
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全国煤炭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煤炭行业煤矿专用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煤炭行业煤矿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结论的通知》(国标委综合函〔2017〕4号)要求,现将整合精简结论为废止和转化的强制性煤炭行业标准通知如下:
一、结论为废止的强制性标准:《露天矿10kv及以下移动变电站》(mt 322-1993)等33项废止的强制性标准(附件1)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作废。
二、结论为转化的强制性标准:《刮板输送机中部槽试验规范》(mt 102-1985)等222项转化的强制性标准(附件2)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转化为推荐性煤炭行业标准。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国家煤矿安监局
2017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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