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煤矿安监局办公室关于征求《煤矿企业安全
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要
求(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煤安监司函办〔2017〕59号
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矿安全培训主管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有关涉煤中央企业:
国家煤矿安监局组织修订了《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要求(征求意见稿)》(见附件,可从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政府网站“公告公文”栏目下载),现征求各单位意见。
请各省级煤矿安全培训主管部门组织本辖区煤矿企业研究提出修改意见,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组织所属监察分局研究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17年12月10日前将书面意见连同电子版一并反馈国家煤矿安监局行管司。
联系人及电话:潘霄,010-64464064(带传真);
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北街21号;
邮政编码:100713;
电子邮箱:panx@chinasafety.gov.cn。
附件:《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要求(征求意见稿)》
国家煤矿安监局办公室
2017年11月22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