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表彰
第六届安全生产科技成果奖的决定
安监总科技〔2015〕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有关中央企业: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大力实施“科技兴安”战略,推动安全科技“四个一批”项目建设,根据《安全生产科学技术成果奖励工作管理规则》(安监总科技〔2007〕221号)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组织完成了第六届安全生产科技成果奖各项评审工作,决定授予“分体式履带钻机及瓦斯抽采钻孔快速钻进技术”等46项成果安全生产科技成果奖一等奖,授予“大型石油储罐主动安全防护系统”等106项成果安全生产科技成果奖二等奖,授予“基于应力分析的油气集输管道评价技术研究”等298项成果安全生产科技成果奖三等奖(详见附件),并向获奖单位和人员分别颁发奖牌和奖励证书。各获奖项目单位可结合国家相关政策,给予获奖人员适当奖励。
全国安全生产战线广大干部职工要向获奖人员学习,发扬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的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科学技术研究,坚持把事故预防作为安全生产科技的主攻方向,把科学技术进步作为安全生产的重要支撑,不断推进安全科技创新,为促进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作出新的贡献。
安全监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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