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评选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安监总人事〔2014〕41号)要求,经各地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机构和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层层推荐,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人事司(宣教办)、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行管司初审,确定203个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先进单位和2000名先进个人拟表彰名单,下一步将提交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党组研究决定。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广泛听取意见,主动接受监督,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
如有不同意见,请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人事司(宣教办)反映。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个人反映意见请署真实姓名和澳门凯发的联系方式,单位反映意见请加盖公章。
联系电话:(010)64463319 传真:(010)64463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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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先进单位拟表彰名单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人事司(宣教办)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行业安全基础管理指导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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