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6760号建议的答复-澳门凯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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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2-27 17:49来源: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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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

6760号建议的答复

安监总建函〔201716

卜昌森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制定〈煤矿工人行使安全生产权利办法〉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您所提建议紧贴煤矿安全生产实际,针对性很强,充分体现出您对保障煤矿工人安全生产权利的拳拳之心,对今后推进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切实维护煤矿工人合法权益等具有很强的参考价值。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高度重视在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中维护和保障煤矿工人安全生产权利,组织开展了大量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工作,制定出台了一系列制度文件和措施办法,并在相关法律法规中明确了煤矿工人安全生产权利。

一、《安全生产法》部分条款对煤矿工人安全生产权利进行了明确。《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九条至五十八条,先后明确了从业人员享有对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的知情权、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权、在紧急情况下的处置权、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权利等。我们坚持将《安全生产法》涉及煤矿工人行使安全生产权利的规定纳入安全生产巡查、安全生产大检查以及煤矿全面安全“体检”等工作中,认真督促落实,切实维护和保障煤矿工人安全生产权利。

二、《煤矿安全培训规定》进一步细化了煤矿工人安全培训教育权利。从201271日起施行的《煤矿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2号),明确了煤矿工人特别是新招入矿的工人初次安全培训、再培训时间。我们结合近年来《煤矿安全培训规定》施行过程中积累的成功经验和暴露出的问题,经过大量调查研究和反复征求意见,正对《煤矿安全培训规定》进行修订,将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保障煤矿工人接受安全培训教育权利的相关条款。

三、通过编发知识手册保障煤矿工人安全生产权利。早在2005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就组织编印了《煤矿职工安全手册》(工人版),明确煤矿职工享有安全生产知情权、参与安全生产管理权、安全生产监督权、接受安全教育培训权、停止作业避险权、拒绝违章指挥权以及批评检举控告权、工伤保险赔偿权等8项权利,并免费发送给全国煤矿工人。同年4月,国家煤矿安监局组织编印了《煤矿工人安全知识五十条》,明确了煤矿工人享有对煤矿安全生产情况的知情权、监督权、建议权,以及培训教育权、制止违章作业行为权等权利,并免费发放给全国煤矿企业。在煤矿工人维权法律法规依据不够充分的情况下,这两个安全知识手册作为保障煤矿工人安全生产权利的具体措施,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引导煤矿工人增强安全生产权利意识的作用。

四、在事故调查过程中积极维护煤矿工人合法权益。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规定,在煤矿发生事故后,工会均参与事故调查工作。通过工会组织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已成为保护煤矿工人权益的一项重要保障。

五、通过规范性制度文件保障煤矿工人安全生产权利。今年7月份开始实行的《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规定,煤矿应建立矿长安全生产承诺制度,每年向全体职工公开承诺;煤矿企业建立重大事故隐患“双报告”制度,发现重大事故隐患立即向当地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书面报告、每月向从业人员通报事故隐患分布、治理进展情况,并列为标准化评审否决项。这一规范性制度文件,有力地保障了煤矿工人的安全生产知情权、安全生产监督权和参与权。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与财政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安监总财〔201263号),在此基础上,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要求和《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已经完成了对原有举报奖励办法调整修订工作,扩大了举报奖励范围,提高了奖励额度,并加强了对举报人的保护措施。

经过各地区、各部门和煤矿企业的共同努力,煤矿工人安全生产权利有了法律、制度和措施保障,煤矿工人参与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得到增强,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但是,也存在一些煤矿企业为了追求经济利益,置煤矿工人安全生产权利于不顾,甚至对行使检举、控告权利的煤矿工人进行打击报复,解除劳动合同,严重侵犯了煤矿工人安全生产权利。为此,我们下一步将推进落实以下措施。

一、进一步加大煤矿安全培训工作力度。督促指导各地严格执行和落实《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培训规定》等法律法规,切实加大煤矿工人安全培训工作力度,不断增强煤矿工人安全意识和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持续提高其行使安全生产权利的积极性与主动性。

二、进一步加大煤矿安全检查执法力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将煤矿工人行使安全生产权利情况作为一项重要检查内容,依法查处罔顾煤矿工人权利、违章指挥生产、冒险组织作业、职业病未得到有效遏制的煤矿企业。

三、开展相关调研,建立完善保护煤矿工人安全生产权利的相关制度。我们将结合您的建议,对煤矿工人行使安全生产权利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并将调研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作为制定完善相关制度的重要依据,积极推进维护保障煤矿工人安全生产权利的制度办法的出台。

非常感谢您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也欢迎您继续提出宝贵建议。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201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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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田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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