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8327号建议的答复
安监总建函〔2017〕29号
褚现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河北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应急救援训练基地)列为国家级危险化学品实训基地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石油化工产业的迅猛发展,我国已成为全球化工产值第一、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第二大国,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面临严峻挑战。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高度重视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已经和有关部门规划建设了2个国家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实训演练基地,分别是依托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建设的大庆基地和依托中石化中原油田分公司建设的濮阳基地。为发挥好中央财政投资效益、避免重复建设,2017年3月,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以下简称应急指挥中心)制定了《国家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实训演练基地建设指南(试行)》,明确了国家级危险化学品实训演练基地的主要功能是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事故救援实战演练和信息化演练、开展全国性竞赛以及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技术装备性能检验测试等,要求大庆基地、濮阳基地根据各自基础条件和专业特长开展差异化建设。
2017年3月,应急指挥中心收到河北省安全监管局《关于将河北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应急救援训练基地)列为国家级危险化学品实训基地的请示》(冀安监管呈〔2017〕13号)。4月,应急指挥中心派员赴河北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指挥中心(应急救援训练基地)(以下简称河北基地)进行了实地调研。从调研情况看,河北基地虽然配套设施相对完善,但危险化学品实训演练设施距国家级基地的要求尚有一定差距。经研究,应急指挥中心6月复函(附后)河北省安全监管局,同意河北基地先期开展国家级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实训基地试点建设,并建议参照大庆基地、濮阳基地建设要求,准确定位河北基地自身功能,突出实训演练特色,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丰富建设内容,形成对大庆基地、濮阳基地的有益补充。下一步,应急指挥中心将跟踪和指导河北基地试点建设。
感谢您对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2017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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