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
第7456号建议的答复
应急建函〔2019〕34号
沈铁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针对单个家庭为主的消防培训体系和逐步实现单个家庭配备消防器材的建议》收悉。经商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相关部委高度重视家庭消防安全和家用消防器材质量监督管理工作。2015年,中央网信办等9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进网站工作的指导意见》(公消〔2015〕191号),明确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要求等,增强公民消防安全意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特别是在推进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进家庭”中,我们进一步丰富形式、明确分工、细化内容,将消防宣传延伸至千家万户。在全国评选出了4000名社区消防宣传大使,进门入户开展社区消防宣传活动;在社区等场所建立了5600余个消防应急科普教育基地,聘任消防科普工作专兼职管理人员、讲解员22700余人,每周至少开放一次,每年接待群众达5.6亿人次;全国2.3万名消防监督干部开展经常性消防安全培训,近1700辆消防宣传车深入街道社区开展消防巡回宣讲;部署开展了“全民消防我代言”“全民消防我行动”大型公益活动,社会各界近万名知名人士、200余万名行业群众代表参与代言消防安全工作,并号召快递、物流、外卖行业员工加入消防志愿者队伍,在上门派送商品时发放消防宣传资料。
在鼓励家庭配备消防器材方面,2015年,我们联合民政部等六部委印发《关于积极推动发挥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火灾防控作用的指导意见》(公消〔2015〕289号),鼓励和引导居家养老、“空巢老人”等人群住宅,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等社区居民活动场所,以及老旧居民住宅、出租屋、地下居住空间等亡人火灾多发的场所,推广安装独立感烟报警器。各地结合火灾防控实际,加大财政投入,落实专项资金,大力推广安装。北京市老龄办、残联为“空巢老人”、盲人家庭安装独立感烟报警器7万个。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通过物业维修基金及老旧小区应急维修基金,定向支持居民社区安装独立烟感报警器,全国累计有40余万户居民享受免费安装服务。此外,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了《应急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5)》,明确火灾防护、家用应急防护、消防安全服务等领域的重点消防器材产品种类。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11项国家标准,消防救援机构发布了3项行业标准,将单个家庭主要使用的避难逃生设备纳入强制性认证实施。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认真研究吸纳您的建议,积极创新消防宣传工作思路,丰富形式内容,以“进学校”为切入口,强化家庭消防宣传培训,不断提高消防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一是深化学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确保制度、教材、师资、课时、场所“五个落实”,每学期设置不少于4课时的消防知识教育课程,并逐步实现中小学生达到人手一册消防教材或课本的目标,通过“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二是联合相关部委修订完善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制度,落实各级各部门在家庭消防安全教育方面的工作责任和任务,培养社区“两委”、楼栋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明白人”。三是针对家庭、社区和不同群体消防安全需求,定制一系列公益消防宣传品,加大消防应急科普教育基地开放频次,推动政府将消防科普基地建设纳入城市科普基础设施发展规划,逐步消除家庭防火和应急逃生常识掌握的盲区。中央财政已在本级预算中安排了支持开展安全教育培训云服务平台关键技术研究、中国安全生产数字图书馆建设、防灾减灾宣传教育与科普工程以及安全文化新闻宣传等基础性公益性安全文化建设项目的专项资金。
诚如您所说,实现单个家庭配备消防器材是一个艰难而系统的民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政府及众多社会力量的广泛参与。我们将继续在“空巢老人”住宅等重点场所推广安装独立感烟报警器,并鼓励在其他居民住宅内安装。工业和信息化部将进一步加强家庭用消防器材产品的标准制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质量认证体系建立以及品牌建设,并积极推进家庭用消防器材的生产与服务综合应用k8凯发的解决方案。市场监管总局将强化行政监管,落实“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完善认证有效性抽查机制,引导、督促认证机构结合产品风险实施市场抽查及飞行检查,强化证后监管力度,保障消防器材等强制性产品认证有效性和公信力。
感谢您对应急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应急管理部
2019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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