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
第2082号建议的答复
应急建函〔2019〕2号
张淑芬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全面落实农村煤改气、煤改电补贴政策,做好禁煤区后续保障工作的建议》收悉。结合我部职责,现答复如下:
一、我部开展工作情况
我部高度重视农村煤改电(气)安全,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名义积极推动住房城乡建设、市场监管、能源、公安、交通运输等有关部门做好安全监管工作。
(一)加强工作部署,将加强农村煤改电(气)工程安全监管和持续推进城镇燃气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分别纳入国务院安委会2018年、2019年工作要点,并印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农村“煤改气”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18〕1号)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天然气使用安全管理的通知》(安委办函〔2018〕104号),督促各地区和有关部门做好煤改电(气)工程建设和使用过程中的安全管控。
(二)强化考核巡查,将煤改电(气)工程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纳入了国务院安委会对2018年度省级政府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的重要内容,通过严格考核推动工作落实。
(三)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名义督办山西省吕梁市非法加气站重大安全隐患和河北省保定市高碑店市、白沟新城液化石油气市场乱象问题,并督促两省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排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整改安全隐患。
(四)加强宣传力度,充分运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微信等媒体,以滚动字幕、图说、动漫、微视频、公益广告、宣传标语和横幅、发放明白纸等多种形式展开了安全教育,提高全民燃气安全知识技能。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名义,协调有关部门指导督促各地区做好城镇燃气、煤改电(气)和液化石油气等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工作,加大合法气源供应,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二)对燃气安全事故,督促指导地方政府依法依规严肃事故调查处理,深入查找管理、技术、规章和制度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改进措施并督促落实。
(三)大力实施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制度,发动广大人民群众广泛深入“查找身边安全隐患”,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及时发现并排除重大事故隐患,制止和惩处违法行为,遏制燃气安全事故。
(四)结合“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安康杯”、安全生产和消防“七进”宣传等活动,组织力量广泛普及安全取暖知识常识,进一步做好有关宣传教育工作。
应急管理部
2019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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