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
第3694号建议的答复
应急建函〔2019〕15号
张金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荆门建立国家航空应急救援中心和应急装备物资储备中心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我国航空事业的快速发展,航空力量参与应急救援的领域不断扩大,在应对重特大事故灾害中发挥出日益重要的作用。应急管理部组建以来高度重视航空应急救援工作,注重加强战略谋划和顶层设计,有序推进国家应急救援航空体系建设。针对提案中的相关建议,经研究,我部主要有以下考虑:
一、关于建设应急救援航空基地。结合我部正在推进的国家应急救援航空体系建设工作,我们将对华中地区航空应急救援力量分布和应对重特大事故灾害的任务需求进行研究论证,并在对该区域航空场站保障条件、应急保障能力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的基础上,统筹考虑部署应急救援航空基地相关事宜。
二、关于建设应急装备物资储备基地。武汉、荆门等地区位优势明显、交通条件便利、通航产业基础扎实、应急资源储备丰富,同时又是洪涝灾害的易发地区,在该区域建设应急装备物资储备基地十分必要,前期国家发展改革委在武汉投资建设了中央救灾物资储备库,在“十三五”期间,继续支持湖北10个地市级和33个区县级救灾储备库建设。下一步我部将在开展国家区域应急救援中心物资储备基地建设中予以统一考虑。
应急管理部
2019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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