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
第9376号建议意见的答复
应急建函〔2020〕2号
马化腾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深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建设取得新突破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应急管理部组建以来,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分工方案》部署,以提高深圳应急管理能力为着力点,不断推动深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建设。
一、指导深圳夯实自然灾害防治基础。指导深圳加强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打通广东省与深圳市、深圳市与所辖各区的应急指挥信息网,实现各级应急管理部门互联互通,初步形成深圳监测预警网络体系。集成整合已有的防汛防旱防风“三防”系统,梳理建立“三防”数据库,上线智慧“三防”(一期),同时开展智慧“三防”总体顶层架构设计,稳步推进二期项目建设。继续推动实施《深圳市提升台风暴雨灾害防御能力重点任务实施方案》,建立全市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指标体系,组织制定和实施《深圳市自然灾害防治能力建设行动方案》。调研救援基地建设及运营的先进经验,力争在2020年完成国际化多功能综合救援基地建设立项工作。
二、支持深圳加强公共消防能力建设。组织修订《特区消防条例》,规范消防监督执法,谋划深圳消防发展前景。指导深圳结合产业特色,紧盯高层地下、综合体等高风险场所,集中整治违章用火用电、消防设施故障等风险隐患,对重大火灾隐患落实“四个一批”要求。指导深圳成立消防安全技术专家组,对全市68家涉疫重点场所开展点对点指导服务,落实复工复产便民利企消防服务措施。指导深圳消防救援队伍组建灭火救援指挥部,实施一体化值守调度、全过程会商研判,开展各类事故灾害救援专业培训,加强专业知识学习和技战术研究;开展灭火救援作战训练安全管控专项活动,修订完善预案,强化熟悉演练,与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加强联勤联训联战,全面提升应急救援能力。
三、指导深圳提升防震减灾和抗震救灾能力。将深圳地区地震预警监测能力提升作为国家地震预警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国家重大工程统一部署建设。在深圳市多个学校和重点工程开展减隔震技术示范应用,启动“地铁上盖建筑地震和轨道交通振动综合控制技术”研究。指导建立深圳震害预测服务系统,对深圳57万余栋建筑物进行普查并将相关信息录入该系统。指导实施深圳防震减灾工作规划,把防震减灾事业发展纳入政府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建立健全防震减灾工作领导机构,制定并落实推进城市防震减灾各项工作的政策措施,推动在深圳建立基层防震减灾公共服务体系。
四、指导深圳开展科普宣传和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印发《关于加强基层应急能力建设做好2020年全国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指导深圳广泛开展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公众风险防范意识,提升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技能。组织修订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标准及其管理办法,充实风险评估、隐患排查、基础设施建设、应急物资保障、应急力量建设等具体措施,增强对创建工作的针对性、指导性和操作性,指导深圳深入开展示范社区创建工作,提高基层综合减灾能力。
五、支持指导深圳开展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安排专人对接深圳应急管理部门,就示范城市评价与管理办法、评价细则等进行解释说明,帮助正确把握创建方向;安排专家为深圳开展线上专业辅导,结合城市建设现状、产业结构、区域布局等,着重在城市安全源头治理、风险防控、隐患排查、保障能力等方面出谋划策、解疑释惑,切实提升示范创建工作水平;调度示范城市创建工作,认真审核创建阶段性自评报告,针对自评问题不足提出意见建议,做好跟踪指导工作。
您关于“做好应急体系建设,创新监管体制”的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意义。下一步,我们将结合应急管理工作实际,对照分工方案,进一步推进实施《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促进深圳城市灾害防御能力提升:一是指导凝练涉及应急能力建设的重大项目和举措,推动与相关部委对接,争取纳入重点工程试点示范范围,使应急管理工作在推进深圳先行示范区建设中发挥特殊重要作用;二是指导深圳深入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重点场所治理、突出风险整治、重点行业管理等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三是建设深圳市地震监测预警系统,指导深圳完善地震应急救援工作机制,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和志愿者队伍训练和管理;四是指导深圳建立完善防灾减灾科普宣教长效工作机制,经常性开展防灾减灾活动。指导支持深圳开展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和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形成高效的创建和管理模式。
联系单位及电话:应急部减灾司,010-83933397。
应急管理部
2020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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