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
第8387号建议的答复
应急建函〔2021〕59号
缪国乐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经济欠发达地区的老旧小区建设“智慧消防”示范的建议收悉,经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建议很有针对性和指导性,对防范化解老旧小区重大安全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具有积极作用。我部高度重视“智慧消防”建设,组织各地开展了一系列探索和实践,并作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任务,在全国各地因地制宜开展了加强城市消防大数据、消防物联网监控、消防监督管理系统、现代化作战指挥体系建设工作,有效提升了消防综合治理和应急救援的智能化、专业化、精细化水平,以更好适应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同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扎实推进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大力推进居住社区物联网建设,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中因地制宜改造或建设消防设施,2019年和2020年共安排中央补助资金1400多亿元,支持各地改造城镇老旧小区5.9万个,惠及居民约1100万户。针对老旧小区“智慧消防”建设,我们组织到广东省及河源市进行了专题调研,并指导广东省消防救援总队完成了“智慧消防”项目立项,河源市消防救援支队完成了“智慧消防”项目招标采购,后续将加强与您的联系沟通和交流,进一步完善项目实施方案,以期取得良好效果。
目前,消防正处于全面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要求各级消防救援队伍积极运用物联网、位置信息、大数据、视频识别等创新技术,建立“人防技防智防”多维度全方位的“智慧消防”体系,推进消防安全治理体系、模式和能力转型升级。但我国“智慧消防”顶层规划和标准体系尚不完善,项目统筹和系统融合仍有欠缺,人才支撑和保障措施还不充分,“智慧消防”整体上处于尝试探索阶段。尤其是老旧小区消防基础设施较为薄弱,“智慧消防”的建设和应用力度还远远不够,需要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紧盯目标不放松,早日把“智慧消防”的蓝图转化为保民平安、为民造福的美好现实。
下一步,我部将充分吸纳您的建议,以消防工作规划为主线,结合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部署,选取部分经济欠发达的老旧小区为试点,推进“智慧消防”示范项目建设,总结形成经验,积极稳妥地面向全国推广,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拟重点抓好五个方面工作:
一、优化智慧消防顶层规划。全面实施《“十四五”消防工作规划》科技信息化创新引领工程,将“智慧消防”作为重点内容,并制定《关于全面推进“智慧消防”的指导意见》。同时,指导各地将“智慧消防”建设纳入当地政府“十四五”规划体系,将“智慧消防”项目纳入各级“智慧城市”建设工程。针对老旧小区,指导各地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号),改造提升消防设施。
二、完善智慧消防标准体系。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消防通信分技术委员会充分发挥标准体系“统一规范”作用,从顶层设计、数据治理、系统产品、接口协议等多个层次开展标准制修订工作,改善“信息孤岛”、“条块分割”、低水平重复建设的现状,引领“智慧消防”产业健康发展。2021年底前,完成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技术标准》修订,以及消防救援行业标准《智慧消防框架及总体要求》立项和征求意见。2022年底前,完成国家系列标准《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制修订和消防救援行业标准《消防装备物联网建设要求》制定工作。
三、推进智慧消防示范建设。结合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每年在全国选取100个老旧高层小区进行示范性消防安全升级改造,从中选取5至6个地区作为老旧小区“智慧消防”建设和应用试点。综合运用物联网、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等新兴技术,推进老旧小区重点建设消防安全物联网监控系统,自动采集消防水系统、火灾报警系统、防排烟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等系统信息,实时监测系统运行状态,并通过手机app与监管部门、物业单位和居民群众联动共享信息,实现动态监测、隐患评估、智能分析和风险提醒。
四、促进智慧消防融合共享。指导各地将老旧小区“智慧消防”接入智能指挥和消防监管系统,汇聚形成城市火灾大数据库,构建风险评估指标和预警预测模型,全时段、可视化监测评估消防安全风险,实时化、智能化应对处置灾害事故。同时,将“智慧消防”融入政府基层综治、社区治理、网格化管理、流动人口管理、物业管理等信息化平台,配套提供工作部署、隐患推送、处置建议、态势预警和风险提醒等服务,形成“党政同责、部门负责、单位主责、社会协同”的消防工作新格局。
五、强化智慧消防保障措施。统筹“智慧消防”建设规划、项目把关、指挥决策和对外协调,指导各地积极争取政府和有关部门多层次、多渠道立项,引导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建设,对经济欠发达的试点地区加大政策和经费扶持。同时,将老旧小区“智慧消防”建设纳入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对推进落实情况实施全过程评估、督导、考核。2022年,选取实战应用较好的地区召开老旧小区“智慧消防”建设全国现场会,形成一整套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在全国各地稳步推广。
感谢您对应急管理和消防救援工作的关心支持。
应急管理部
2021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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