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4207号
(资源环境类193号)提案答复的函
应急提函〔2018〕20号
朱定真等4位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社会大数据用于提高灾害预警能力的提案”收悉。经商工业和信息化部落实,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防灾减灾大数据信息管理
信息是救灾决策的基础,有关部门高度重视防灾减灾救灾信息共享和数据管理工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法规、规范和标准,初步建立了信息化的业务平台。
(一)制定了改革意见和规划,明确了防灾减灾救灾信息共享重点任务。2016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对新时代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要求加强各种自然灾害管理全过程的综合协调,强化资源统筹,完善信息共享机制,研究制定防灾减灾救灾信息传递与共享技术标准体系,加强跨部门业务协同和互联互通,实现各种灾害风险隐患、预警、灾情以及救灾工作动态等信息共享。同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16-2020年)》,明确要进一步完善自然灾害监测预报预警机制,健全防灾减灾救灾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提高各级政府风险防范能力和应急决策水平。《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和《国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16-2020年)》是我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指导性文件,明确了防灾减灾救灾信息共享的重点任务和发展方向。
(二)出台了法律和规范标准,促进信息共享和大数据产业健康发展。国家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对健全规范自然灾害信息管理,做好自然灾害隐患信息、灾情信息、预报预警信息等信息系统建设作出了明确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中央网信办建立促进大数据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组建国家大数据专家咨询委员会,推动制定出台数据开放、数据安全等方面的政策文件。相关法律、规范和标准的制定出台,为促进灾害管理领域的大数据共享和健康发展提供了制度性保障。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健全完善信息共享机制、加快灾害管理领域大数据发展是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内容,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吸收采纳您提出的意见建议,在协调相关部门推进工作过程中,加快制定标准规范,进一步促进防灾减灾救灾数据共享。在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健全完善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过程中,根据工作推进情况,在目前已经制定出台的一系列大数据共享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基础上,协调制定防灾减灾救灾数据共享目录和数据共享规范,推动相关社会大数据接入防灾减灾救灾数据平台共享。
应急管理部
2018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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