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
3049号(工交邮电类332号)提案答复的函
应急提函〔2020〕153号
张博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国家应急语言服务能力建设的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应急语言服务能力是国家语言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国家应急能力的重要体现。加强应急语言服务能力建设,对于科学高效处置突发事件,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十分必要。应急管理部积极推进应急语言服务能力建设,在国家总体应急预案修订中,拟明确突发事件发生后可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开展应急语言服务;配合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司法部做好《突发事件应对法》修订工作,会同教育部等部门推动在修法时纳入应急语言服务相关内容;推动应急知识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提升公众对应急管理相关概念、价值、意识等方面的认同,培养公众应急语言素养。
下一步,应急管理部将加快推动国家总体应急预案和国家专项预案、部门预案修订,会同有关部门(单位)推动将应急语言服务能力建设有关内容统筹纳入《突发事件应对法》《“十四五”国家应急体系规划》等法律和文件,强化国家应急语言服务能力建设制度保障。
感谢您对应急管理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应急管理部
2020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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