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第0955号(农业水利类098号)提案答复的函
应急提函〔2021〕120号
张兴凯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安全生产工作的提案》收悉。经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开展农村安全生产情况调查”
为解决农村安全生产状况底数不清、情况不明的问题,各部门均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开展相关普查调查工作。农村房屋方面, 2020年山西临汾聚仙饭店“8·29”重大坍塌事故发生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会同应急管理部等相关部门建立了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部际协调机制,制定印发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以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为重点,开展为期三年的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果。2021年6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应急管理部、交通运输部等部门组成6个工作组,赴江苏、广西等地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实地调研,截至2021年6月底,全国已累计排查统计农村房屋2.21亿户,初步建立了全国农村房屋基本情况数据库。道路交通方面,公安部针对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派出工作组分别赴河北、广东、重庆、云南等地开展实地调研,并部署各地针对农村地区集中务工务农出行问题开展专题调研,在调研基础上召开全国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现场会,梳理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和短板,扎实推进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燃气安全方面,2021年以来国务院安委办调研检查了北京市、天津市、江苏省、河北省等省市农村燃气安全生产工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派出5个工作组,对17个地区燃气安全进行现场指导,截至2021年6月底,全国已排查出15万处隐患,整改约10万处。自然灾害方面,应急管理部牵头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完成全国共122个县区普查试点,形成国家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基础数据库。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开展农村安全生产状况调查,推动农村房屋、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和自然灾害风险普查工作,继续指导协调各地区开展农村燃气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二、关于“健全农村安全生产责任制”
强化农村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是一项基础性工作,各有关部门已制定发布多项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乡村振兴促进法》规定了健全农村公共安全体系,强化农村公共安全、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交通、消防等安全管理责任的内容,加强相关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应急管理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法》修改工作,深入研究农村安全生产问题和配套规章,持续关注农村安全生产工作,6月份已经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9月1日起实施。应急管理部会同林草局推动《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的制定,针对发生在农村地区的森林草原火灾防范作出规定。农业农村部已提请国务院审议《渔业法(修订草案送审稿)》,其中将渔业安全生产作为一项重要新增内容,强化农村渔业安全监管,启动《生猪屠宰管理条例》《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办法》《农村沼气安全处置技术规程》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修订编制工作,编制《“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送审稿)》,提出“十四五”期间提升农业抗风险能力,健全完善农业安全生产制度体系,深化“平安农机”创建,积极推行农机安全“网格化管理”等要求。交通运输部修订出台《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明确农村客运公益属性,推动城乡交通一体化示范创建,加强安全监管。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分别启动修订《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运输条例》,将进一步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执法管控和农村道路运输安全监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应急管理部、市场监管总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加强农村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防范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 。农业农村部和公安部共同推进“乡村农机两员”与“警保两站两员”相结合,打通农村交通安全和农机安全监管“最后一公里”。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完善农村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在《突发事件应对法》《消防法》《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修订中,进一步强化乡镇、街道、居委会、村委会应急管理主体责任和消防安全责任;推动制定《关于加强农村“煤改气”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快农房和村庄建设现代化的指导意见》等农村安全相关规章制度和农村房屋建设管理相关技术标准,推动完善农房建设管理制度体系;推动各地健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机制,健全农村安全专项法规政策,将严防因车祸致贫返贫纳入县乡政府考评体系,层层压实安全管理责任。
三、关于“加强农村安全生产基础建设”
一是全面开展农村安全生产专项整治。2020年初,应急管理部提请国务院安委会部署开展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制定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总方案和2个专题实施方案、9个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其中,消防安全整治、道路运输安全整治、城市建设安全整治三个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分别对强化农村地区火灾、交通、住房等安全基础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包括推动乡镇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和微型消防站建设,推动农村客运车辆安装使用卫星定位装置和视频监控装置,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农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等。在完成2020年阶段性任务的基础上,2021年开展突出问题集中攻坚,确保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事故总量和较大事故持续下降,重特大事故有效遏制。二是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整改。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牵头的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部际协调机制,在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的基础上,组织开展安全整治,逐步解决房屋安全重大隐患。截至2021年6月底,全国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中,鉴定为c/d级危房的1.79万户,已完成整治1.39万;排查出其他农村房屋2.13亿户,鉴定为c/d级危房的112.82万户,已完成整治34.48万户。应急管理部提请国务院安委会在2020年度省级政府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中,将“部署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纳入考核内容,推动各省级政府强化对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指导部署,保障农村房屋安全。三是加强农村消防安全管理。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消防工作的通知》,推动压实农村消防工作责任,改善农村消防安全条件,推进农村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印发《关于加强农村人员密集场所房屋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补齐农村消防安全短板,持续推进农村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农业农村部紧盯农村沼气设施安全处置,规模化大型沼气、生物天然气工程安全运行,定期开展统计调查,全面掌握农村沼气设施运行情况。四是推进农村交通安全。公安部部署各地健全完善公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长效机制,制定《公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及严重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规范(试行)》,加大公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的排查力度,及时将排查出的安全隐患通报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加大“一灯一带”建设力度,推动全国农村公路交叉路口新增一批信号灯、减速带;组织各地从2021年4月1日至7月9日开展专项治理“百日行动”,确保农村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交通运输部进一步加大资金保障力度,组织开展农村公路安全“消危”行动,强化农村公路设施服务和安全保障能力,会同农业农村部加强农村地区重点时段群众出行服务保障工作,优化农村客运组织,采取预约响应、加密班次、调配运力等方式,最大程度满足农村群众群体性、潮汐性出行需求。农业农村部会同公安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拖拉机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严格拖拉机注册登记,严格查处拖拉机无牌行驶、无证驾驶、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五是强化农村安全队伍建设。应急管理部指导基层将社会应急力量纳入地区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建立基层应急志愿者网络体系,将基层作为应急志愿者开展防灾减灾活动的主战场。开展农村基层灾害风险信息报送人员业务培训,指导、推动各地通过灾害风险信息报送系统报送气象灾害、水旱灾害、地质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等风险隐患信息,为开展救援处置等工作提供基础信息保障。公安部会同中国银保监会联合印发《关于深化警保合作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两站两员”建设应用的指导意见》,部署各地整合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和保险公司资源,推进警保合作“两站两员”(“两站”即农村交通安全管理站、劝导站;“两员”即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员、劝导员)建设,着力充实农村交通安全管理队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加强乡村建设工匠培训和管理,指导各地开展乡村建设工匠技术培训,研究制定乡村建设工匠管理机制,提高乡村建设工匠专业技术能力和管理水平。下一步,我们将推动建立健全农村房屋管理机制,提升农房设计建造水平,新建农房质量安全及抗震设防要求;指导各地深入推进农村公路“生命防护工程”建设,深化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执法管控,完善农村交通安全基础设施,提升农村道路本质安全水平。
四、关于“加强农村安全宣传教育”
一是推动安全宣传“五进”工作。应急管理部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知识科普宣教工作。2020年5月,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联合印发《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方案》,扎实推进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不断提高农民安全生产意识和能力。公安部推动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进村入户。深化公益合作,突出重点地区和重点人群,持续开展农村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加强农村地区“一老一小”等重点人群交通安全知识普及,将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知识常识送到“田间地头”,推动安全文明出行纳入村规民约,融入乡村习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强化农村房屋安全宣传教育。指导各地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农村房屋质量安全普及知识教育,不断增强农民群众的房屋安全意识和法制意识。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2020年培育高素质农民超过65万人,进一步提升农村群众安全意识。农业农村部、公安部推动“美丽乡村行”交通安全巡回宣传,普及道路交通安全和农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农机安全生产知识。二是加强突发事件应急科普宣教工作。2020年9月,应急管理部、中国科协、中央宣传部、科技部、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突发事件应急科普宣教工作的意见》,在开展应急科普主题宣教活动过程中,重点关注偏远落后和灾害多发地区,提高应对突发事件能力,全面推进应急科普知识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三是结合重大活动和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宣教工作。应急管理部在森林草原防火和“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119消防宣传月”等活动中,通过云课堂、参观见学、互动体验、现场演示等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提升农民安全防范意识和科学处置、自救互救能力,制作推出公益宣传片和系列应急科普产品。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开展农村安全生产宣传工作。一是推进安全宣传“进农村”。紧贴重大活动,持续开展农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形成全媒体、矩阵式、立体化宣传格局。二是紧盯重点人员,支持各地对返乡创业和从事农村建筑、水电安装、车辆驾驶、农业机械作业等农村安全生产高危人员开展针对性安全培训。三是紧扣重点领域,关注农村道路交通、建筑、渔业船舶等重点行业领域,结合明察暗访集中曝光一批突出问题和严重违反行为;支持各地开展村民用电用气用火和农村交通安全等宣传活动,继续加强农村地区“一老一小”等重点人群交通安全知识普及。加强暑期游泳、游乐设施安全等专题宣传,推动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进村入户。四是加大农村安全教育投入。支持各地建设农村安全宣传教育场馆和专区,健全村民文化宣传橱窗等。支持各地制作农村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编印科普知识读本,创作农村安全生产题材地方戏剧、歌曲、小品、快报等文艺作品。五是合力推进应急广播建设。计划2022年底建成灾害事故多发易发频发地区应急广播平台,平时开展安全宣教和应急科普,战时发布事故灾害预警信息。
五、关于“信息化手段提升农村安全生产风险管控能力”
信息化是农村安全生产工作未来发展的方向。应急管理部扎实推进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城市生命线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和隐患排查信息化建设,于2019年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的指导意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地方建设任务书》,指导全国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和4个烟花爆竹主要产区省建设相应的监测预警系统;召开全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工作视频推进会,全力推动系统建设;研究制定《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中心建设运营指南(试行)》,推动城市开展生命线安全等监测预警系统建设试点工作,逐步将信息化监测预警技术推广到农村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立了全国农村房屋信息管理平台,收录了全国农村房屋的基础数据以及今年以来房屋隐患排查整改的数据,提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信息化水平。公安部部署农村交通安全员使用“农交安”手机app,协助开展农村机动车和驾驶人基础信息登记管理,排查登记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提示、劝导交通安全违法等工作。农业农村部建成金农工程等信息化系统,开展农药、渔业渔政、农机等业务的安全管理,建立农业农村部应急管理信息系统并上线试运行。下一步,我们将围绕提案,全面推进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完善全国农村房屋信息管理平台和农村交通安全app的应用,推动农机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推进农机车辆和驾驶人信息等农机安全监管数据互联互通,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农村道路交通、农村房屋、农机车辆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提供基础保障。
感谢您对农村安全生产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十四五”期间,我部将会同农业农村、公安、交通运输、住房和城乡建设等相关部门持续推动农业农村安全责任体系和法律体系建设,督促各地区落实农村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基层安全监管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提升安全防范能力,加强隐患排查和灾害治理,严肃查处非法违法行为,深化安全宣传教育,有效防范化解农村重大安全风险。
应急管理部
2021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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