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3912号(工交邮电类441号)提案答复的函-澳门凯发

2022-10-10 09:25来源:安全执法和工贸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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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03912号(工交邮电类441号)提案答复的函

应急提函〔2022〕111号

周强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有效降低安全生产事故人因失误提高本质安全水平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行为主体有意识行为引起的技能差错、决策差错、知觉差错以及习惯性违规等,是人的不安全行为的直接表现,是导致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近年来,我国持续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企业不断加大安全投入,淘汰落后产能和工艺,提升设备设施本质安全水平,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但安全生产仍处在爬坡过坎关键期,重特大事故时有发生,其中人因事故最为突出。国务院安委会与应急管理部先后出台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不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减少事故发生。

一、加强顶层设计,夯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一是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其责任范围包括执行安全规章制度、履行岗位操作规程等内容,重点关注了人为因素对安全生产的影响。二是刑法修正案(十一)将“关闭、破坏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防护、救生设备、设施或篡改、隐瞒、销毁其相关数据、信息”等人的不安全行为纳入刑法惩治范畴,对人的不安全行为进行法律约束。三是应急管理部出台了《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 30871-2022),聚焦动火、受限空间等事故多发作业类型,明确了企业应建立作业前许可管理制度,制定重大风险管控措施,强化逐级审批和作业监护的要求,进一步加强作业过程的安全管理、审批人和监护人职责及应急措施的落实,对人员作业行为进行约束,为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发挥支撑保障作用。

二、多措并举,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技能

一是加快学科和专业建设。应急管理部依托高等学校安全科学与工程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秘书处,配合教育部修订完善《安全科学与工程类本科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在原有“安全工程”专业基础上,新增“应急技术与管理”“职业卫生工程”等专业,有力指导高校开展安全专业人才培养;鼓励校企共建职业院校和实习实训基地,培养安全技术技能人才,支持职业院校、行业企业相关人员申请技术技能大师,组织“化工安全生产技术”技能竞赛,促进产教融合。二是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2019年1月,应急管理部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了《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明确了注册安全工程师分为高级、中级、初级3个级别,并与工程师、助理工程师职称有效衔接。目前全国取得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人数45.8万。三是提升高危行业从业人员安全技能。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要求,应急管理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重点在危险化学品、煤矿、非煤矿山、金属冶炼、烟花爆竹等行业实施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自2019年至2021年底,全国累计培训高危行业企业在岗员工、新上岗人员、班组长、特种作业人员等4类重点群体2767.1万人,各地遴选培育368家安全技能实训和特种作业人员实操考试基地,扶持和重点培育182家安全生产相关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开展安全技能培训,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技能水平。

三、加快推进数字化转型,提高安全生产智能化水平

应急管理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共同印发了《“工业互联网 安全生产”行动计划(2021—2023年)》,通过工业互联网在安全生产中的融合应用,增强企业安全生产的感知、监测、预警、处置和评估能力,加速安全生产从静态分析向动态感知、事后应急向事前预防、单点防控向全局联防的转变,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目前已在危险化学品、粉尘涉爆等行业领域进行试点,将人员管控等纳入平台建设,按计划还将逐步开展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

下一步,应急管理部将采取以下措施,继续有效降低因人为因素导致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几率。一是加大基础研究力度。持续开展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分析工作,联合有关科研院所和高校,选取代表性企业开展试点研究工作,结合人的不安全行为特点,梳理不同行业人员的典型不安全行为,制定相关安全操作标准规范。二是支持引导智能化研究。围绕《“工业互联网 安全生产”行动计划(2021—2023年)》,支持人的不安全行为识别技术成果转化落地。鼓励企业研发成套、实时探测人的不安全行为的智能化识别装备,实现智能化管控;推动人员密集、风险高的企业与应急管理部重点实验室合作,共同研发构建人因事故识别数据库;鼓励相关企业与科研院所联合深入开展学科建设,争取科技部等支持加强安全科学和有关专业建设。鼓励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建设安全职业院校和实训基地,推动校企融合、校产融合,持续推动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和技能。适时研究制定高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评价和管理办法,持续做好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管理和服务工作,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三是规范安全生产培训。持续加强安全生产法的宣贯工作,不断夯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地方、部门监管责任。加快《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等部门规章修订,将企业安全生产培训纳入执法检查内容,加大监管执法力度,综合运用行政处罚、约谈、通报、媒体曝光、联合惩戒等多种手段,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培训责任。督促各地区严格按规定开展“三项岗位人员”考核工作,强化安全生产考试体系建设,优化布局、以考促培,提高“三项岗位人员”安全素质。

感谢您对应急管理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应急管理部

2022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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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振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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