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第01464号(工交邮电类191号)提案答复的函
应急提函〔2022〕18号
高亚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长三角防灾减灾一体化建设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应急管理部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将指导长三角地区防灾减灾救灾协同作为重要工作内容,不断强化灾害监测预警顶层设计,推动健全应急组织指挥、应急物资和力量协同等机制,全面提升长三角地区一体化防灾减灾救灾水平。
一、已开展的相关工作
一是推动建立健全灾害综合监测预警体系。2019年印发《应急管理部关于建立健全自然灾害监测预警制度的意见》(应急〔2019〕63号),推动各级各地建立了会商研判和会商结果及时报送、对外发布等机制。2020年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水利部、农村农业部、气象局联合印发《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化工程实施方案》(应急〔2020〕27号),有序推动各地实施自然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建设。2021年印发《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推进灾害风险隐患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应急厅〔2021〕6号),建立了灾害风险隐患监测预警信息报送工作体系;印发《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实施强对流天气应对预案》(应急厅〔2021〕43号),规范强对流天气会商研判和响应行动。组建自然灾害综合风险监测预警中心,开发建设灾害综合监测预警系统,有序推动与部门、地方以及部内司局和单位相关信息系统衔接,全方位加强灾害信息共享交换。探索推进城市内涝灾害预报预警工作。
二是畅通灾害预警信息发布渠道。联合广电总局印发《进一步发挥应急广播在应急管理中作用的意见》(广电发〔2020〕80号)、《应急广播管理暂行办法》(广电发〔2021〕37号),将应急广播“村村响”建设纳入应急管理体系,目前初步形成国家、省、市、县、乡、村六级体系架构,能够及时播发地震、洪涝、台风等预警信息,提示群众做好灾害防范应对准备。初步建成国家防灾预警一张图系统。与国家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相衔接,协调对接电视台和主流网络媒体,及时发布年月度、关键时间节点灾害风险研判信息以及重大灾害风险提示信息。推动建立重大灾害预警“叫应”机制,通过电话、智能外呼等手段,确保重大灾害预警信息第一时间送达应急责任人,及时传递到基层一线。
三是推动建立长三角地区应急管理合作机制和应急联动协调机制。一方面,2020年初,指导上海、江苏、浙江、安徽三省一市针对长三角地区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特点,组建长三角应急管理专题合作组,签定《长三角一体化应急管理协同发展备忘录》,明确合作组主要职责、合作内容,构建区域防灾减灾政策标准、应急预案、联防联控、应急指挥和应急保障机制;建立部省联席会议、突发事件紧急会商、信息报送和联络员制度。同年6月,应急管理专题合作组被纳入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15个专题组之一。另一方面,指导三省一市应急管理部门印发长三角省际边界区域协同响应和增援调度、防汛防台抗旱合作、重特大关联事故灾害信息共享等八项区域应急联动协调工作机制,构建长三角安全发展联防联控的共同防线。按照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工作要求,依据长江流域信息共享实施办法,应急管理部积极共享所需信息资源,助力长三角地区防灾减灾工作。
二、下步相关重点工作考虑
随着全球气候变暖,我国极端天气趋强趋重趋频,灾害的突发性和异常性愈发明显,防灾减灾形势复杂严峻。应急管理部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充分吸收您提出的关于推进长三角防灾减灾一体化建设的有关意见建议,大力开展以下工作:
一是加快健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以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为基础,编制自然灾害风险和防治区划图。完善应急卫星观测星座和灾害风险隐患信息报送工作体系,构建空、天、地、海一体化全域覆盖的灾害监测预警网络。研究出台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管理办法,完善重大灾害预警与应急响应联动机制。持续推动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的灾害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构建国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平台,强化应急系统灾害监测预警业务协同联动。
二是积极拓展灾害预警发布渠道。加快灾情预警信号标准化研究,拓展灾害预警信息发布语种。做好灾害综合监测预警系统与国家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的有序对接。加大互联网、广播电视和大喇叭预警发布平台的推广应用,推动预警发布渠道与企事业单位、公共设施、交通枢纽等内部广播电视系统适配。强化针对特定区域、特定人群、特定时间的精准发布能力。不断提升灾害预警发布覆盖率、精准度和时效性。
三是优化区域应急协同机制建设。健全自然灾害高风险地区以及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成渝城市群及长江、黄河流域等区域协调联动机制,统一应急管理工作流程和业务标准,加强重大风险联防联控,建立健全联合指挥机制,联合开展跨区域、跨流域风险隐患普查,编制联合应急预案,完善航空应急救援空域保障机制和航空器跨区域救援协调机制,建立跨部门、跨区域应急物资协同保障机制。完善应急避难场所规划布局,健全避难场所建设标准和后评价机制。组织综合应急演练,强化互助调配衔接。
四是持续推动长三角地区防灾减灾救灾一体化建设。坚持区域联动、协同发展原则,指导长三角地区三省一市应急管理部门发挥好专题合作组轮值方横向联系纽带作用,履行牵头抓总责任,强化统筹,协调参与方认真抓好任务分解落实。完善应急协同制度规范建设,推进区域重大突发事件应对能力、安全风险联防联控、综合应急支撑保障等建设,推进长三角区域应急管理合作制度化、常态化、一体化,不断提升长三角区域防灾应急响应能力和协同支援能力,形成区域应急协同发展的合力。
五是强化防灾减灾科技支撑。实施重大灾害事故防治、重大基础设施防灾风险评估等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制定国家重大应急关键技术攻关指南。加快研制适用于各种极端恶劣环境的智能化、实用化、轻量化专用救援装备。建立应急管理专业人才目录清单,拓展急需紧缺人才培育供给渠道,实施应急管理科技领军人才和技术带头人培养工程。鼓励各地依托现有资源建设一批应急管理专业院校和应急管理职业学院。
感谢您对应急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应急管理部
2022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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