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第00301号(资源环境类018号)提案答复的函
应急提函〔2022〕112号
民建中央:
你们提出的《关于提升我国北方城市洪涝治理能力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伴随全球气候变暖,极端强降雨频发,我国城市内涝灾害多发重发,去年河南郑州“7·20”特大暴雨灾害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凸显城市防洪排涝问题亟待解决。特别是我国北方地区因降雨常年偏少,广大干部群众防汛意识相对较弱,城市防洪排涝设施建设标准较低,洪涝蓄滞空间不足,加之地铁、隧道、下沉式立交等地下空间越来越多,北方城市受洪涝灾害威胁越来越大,提升防洪排涝能力迫在眉睫。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城市防洪排涝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应急管理部认真抓好落实,会同有关部门不断完善应急联动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基层防灾减灾能力建设。
一是强化城市防洪排涝工作顶层设计。应急管理部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等深入研究加强城市防洪排涝工作措施,参加住房城乡建设部组织的健全城市排水防涝体系会议,配合完成《城市排水防涝体系建设行动计划》,明确了下一步城市内涝防治工作的重点任务和责任分工,抓紧推进城市应急抢险队伍和装备建设、城市外洪内涝联排联调、城市防汛预案和体制机制完善等工作。
二是加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截至目前,全国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都建有避难场所,总数超过10.8万个。这些避难场所大多依托现有公共建筑和空旷场地进行建设,配备了基本的供水、供电等设施和住宿区,主要防范洪涝、台风、地震、地质和综合灾害,基本可满足6.9亿人避险避难。
三是完善部门协作联动机制。2022年5月30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明确防汛抗旱工作的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预防和预警机制,应急响应、应急保障等主要环节,推动依法高效有序做好水旱灾害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应急管理部与中国气象局联合印发《关于强化气象预警和应急响应联动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落实高级别预警基层“叫应”机制;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在收到气象红色预警信息后,要依据预案和会商意见及时启动应急响应,果断组织落实“关、停”等强制措施。同时,会同水利、气象、自然资源等部门,探索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推动建立以县为单元的城市内涝易发点监测预警系统,不断提升灾害监测预警水平。
四是推进基层防灾减灾标准化建设。应急管理部指导各地创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6397个,确定首批全国综合减灾示范县试点单位13个,不断推进基层防灾减灾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强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印发灾害风险隐患信息报送工作通知,明确灾害信息员报送风险隐患信息的职责,完善灾情险情信息报送体系。结合全国防灾减灾日、国际减灾日、世界水日等重要节点,持续组织开展防灾减灾救灾主题宣教活动,推进防灾减灾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公众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技能明显提升。
五是做好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应急管理部制订《“十四五”应急物资保障规划》,推动构建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规模适度、种类齐全、布局合理、多元协同、反应迅速、智能高效的全过程多层次应急物资保障体系。针对洪涝等灾害,协调紧急预拨资金,会同国家粮食和储备局及时调拨中央救灾物资,指导和协助地方做好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开展年度中央救灾物资采购,适当向灾害多发易发地区倾斜。推进应急资源管理平台、灾害应急救援救助平台优化完善和推广使用,不断强化应急物资保障信息化水平。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研究吸纳民建中央提出的建议,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与相关部门一起,扎实做好城市防灾减灾工作,全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感谢对应急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应急管理部
2022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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