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查处挂牌督办通知书
安委督〔2010〕42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重大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办法》(安委〔2010〕6号)的有关规定,经国务院安委会研究决定,对你省淄博市“11·8”和聊城市“11·11”两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实行挂牌督办。
你省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组织有关部门抓紧进行事故调查,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处理意见经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审核同意后,由你省负责批复结案。事故调查报告和事故处理决定落实情况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备案。
联系人及电话:颜彬,010-64463012。
二○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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