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查处挂牌督办通知书
安委督〔2016〕6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重大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办法》(安委〔2010〕6号)有关规定,国务院安委会决定对莎车县天利煤矿“4·3”重大事故查处实行挂牌督办。
你区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组织有关部门积极支持、配合新疆煤矿安全监察局抓紧进行事故调查,按程序将事故调查处理意见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经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审核同意后,由你区负责协调落实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并及时将落实情况书面反馈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及电话:徐杨,010-64464074。
国务院安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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