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月12日8时30分,河南省洛阳市宜阳县城关乡乔岩村直井煤矿发生特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11人死亡,9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235万元。
事故发生后,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和河南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及时组成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了认真调查,查清了事故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的处分建议。河南省人民政府对这起事故高度重视,专门召开常务会议研究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的处分意见,要求河南煤矿安全局抓紧上报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批复结案,并在新闻媒体上公布处理结果。2月2日,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对这起事故进行了批复。这起事故从现场调查到事故批复结案,只用了20天的时间。
这起事故共追究责任人员21人,其中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人,由司法机关立案侦查1人,党、政纪处分15人;城关乡乡长、1名乡党委副书记、宜阳县煤炭管理局1名副局长、县地矿局局长和1名副局长等被撤职;宜阳县县长和1名副县长也分别受到行政记过和行政降级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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