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毕节地区威宁县东风镇非法采煤窝点"5·2"特大瓦斯爆炸事故11名责任人受处分-澳门凯发

贵州省毕节地区威宁县东风镇非法采煤窝点"5·2"特大瓦斯爆炸事故11名责任人受处分

2006-12-20 14:46来源:煤矿安监局事故调查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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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年5月2日,贵州省毕节地区威宁县东风镇一非法采煤窝点发生一起特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15人死亡。

  事故发生后,贵州煤矿安全监察局组织贵州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了认真调查,查清了事故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的处分建议。在经贵州省人民政府同意后,贵州煤矿安全监察局将这起特大事故的调查报告上报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批复。2006年12月4日,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对这起事故进行了批复。

  这起事故共追究责任人员11人,其中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4人,给予行政处罚1人,给予党纪、行政处分6人。给予党纪、行政处分的人员中,撤职2人,有2名县级领导干部分别受到行政记过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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