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公 告
2018年第10号
根据中共中央《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公安消防部队、武警森林部队退出现役,成建制划归应急管理部,组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自
应急管理部
消防救援队伍身份标识牌式样及佩戴规则
一、配发范围。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身份标识牌,由应急管理部统一制作,配发对象为在编在职干部、队员和消防专业院校学员。凡不在配发范围内的人员,一律不得佩戴消防救援队伍身份标识牌。
二、干部标识牌。消防救援队伍管理指挥干部、专业技术干部、高等专科学校学员佩戴。
三、队员标识牌。消防救援队伍队员、消防员学校学员佩戴。
四、佩戴规则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身份标识牌,与夏作训服、冬作训服、棉大衣、作训大衣搭配使用,具体规则为:标识牌佩戴在拆改后的夏作训服、冬作训服左兜盖上方居中位置,佩戴后的标识牌下缘与作训服左兜盖上缘平行,间距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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