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公 告
2021年 第1号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应急管理部职责机构编制的通知》和《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要求,应急管理部“高风险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事项自2021年1月26日起移交至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由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受理和办理。应急管理部行政审批窗口不再受理。
特此公告。
应急管理部
2021年1月26日
标题: |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公告(2021年 第1号) | ||||
索引号: | 3/2021-00025 | 发文字号: | 应急管理部公告2021年第1号 | 发文单位: | 应急管理部 |
所属机构: | 主题分类: | 政策法规 | 公文种类: | 公告 | |
成文日期: | 2021年01月26日 | 发布日期: | 2021年01月29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公 告
2021年 第1号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应急管理部职责机构编制的通知》和《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要求,应急管理部“高风险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事项自2021年1月26日起移交至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由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受理和办理。应急管理部行政审批窗口不再受理。
特此公告。
应急管理部
2021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