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第2588 号(工交邮电类506 号)提案答复的函
应急提函〔2021〕55号
民建界:
你们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发挥民营企业在应急管理机制中作用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民营企业作为非公有制经济的主力军,在国民经济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应急管理部十分重视动员引导广大民营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体现责任担当,积极参与灾害事故抢险救灾工作。
一是完善民营企业参与应急管理的机制。在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修订过程中,对包括民营企业在内的各类企业提出应急预案编制要求,规范民营企业参与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二是引导民营企业参与应急物资物流体系建设。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关于印发健全我国应急物流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指导地方建立应急物流保障重点企业名单,健全应急物资社会动员保障机制,引导民营企业有序参与突发事件应急物资保障工作。编制《应急物资生产商参考名录》,梳理包括民营企业在内的应急物资采购供应商信息,确保严谨规范。三是引导民营企业参与应急物资储备建设。会同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推进应急资源管理平台建设,对接民营应急物资生产企业和物流企业,汇集了大量民营企业应急物资库存信息,并通过大数据技术在需求预测、供需匹配、智能调拨和物流优化等方面,提升应急物资管理决策支撑能力。四是注重发挥现代物流企业在应对突发事件中的重要作用,与京东集团、顺丰速运等企业签订协议,在应急协同反应和应急能力建设方面开展了广泛深入的合作。推动建设应急物资物流、应急物资捐赠和社会应急力量管理系统,搭建社会应急资源调度管理平台。五是推动山东、广东等地出台灾害事故的应急救援补偿办法,进一步规范灾害事故抢险救援补偿机制,对参与抢险救灾的民营企业等社会应急力量给予适当经费补偿。六是鼓励动员广大民营企业主、高校青年志愿者积极加入社会应急力量救援队伍,参与各类突发事件应对处置、深入基层社区开展自救互救培训演练和应急志愿服务工作。
下一步,我部将继续推动民营企业在应急管理领域健康发展。一是将加快推动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修订,为民营企业参与突发事件应对提供工作指导。二是将会同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鼓励扶持民营应急物资生产企业参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推动有关部门落实好相关优惠政策。三是不断完善应急物资企业商业储备和产能储备,指导地方应急管理部门与相关民营企业等建立应急物资的“协议储备”,倡导社会公众做好必要的家庭应急储备。四是做好应急资源管理平台的推广使用,实现应急物资筹集、调拨、发放等环节信息化管理,强化信息共享,为政企联动高效应对突发事件提供信息支撑。五是鼓励地方政府对在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社会应急力量给予一定的救援补偿,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支持地方骨干社会应急力量建设。六是继续推动社会应急力量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开展共训共练,推动应急管理专业学校、专业学科建设,不断提升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你们提出的建议对民营企业参与社会应急管理工作具有指导意义。感谢你们对应急管理事业的关心支持。
应急管理部
2021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