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应急管理厅通过加强培育、规范管理、强化协调和政策支持,有效引导全省社会应急力量高质量发展,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是着力“育”,建强力量体系。制定出台《关于培育支持社会救援力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省级社会应急力量培育规范》,精心培育200余支队伍6800余名核心救援队员,初步建成遍布全省、覆盖全灾种的社会应急力量体系。同时,择优审定16支省级社会应急力量,以点带面推动全省社会应急力量建设。
二是注重“管”,提升技能水平。组织社会应急力量培训70余次、培训8000余人,从16支省级社会力量中选派200余名业务骨干,协同消防救援队伍开展水域、绳索和破拆等专业技能培训。2020年、2021年连续两年举办浙江省社会应急力量技能竞赛。制定出台归口管理、应急标识使用、现场秩序规范等方面制度文件,依托街道、社区及相关协会组建社会应急力量党组织,切实强化党的领导。
三是有序“用”,强化统筹指挥。将社会应急力量全部纳入浙江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与救援系统统一管理,及时掌握队伍动态轨迹,有序协调调度参与救援行动。以“全国防灾减灾日”“防汛防台日”“安全生产月”等活动为牵引,组织引导社会应急力量在科普宣传、培训演练、灾害防治和应急救援等社会治理中发挥积极作用。
四是持续“扶”,夯实发展基础。累计争取12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直接补助和支持优秀社会应急力量建设,为2000余名核心救援队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各地市通过财政补助、协调部门支持和发动企业捐赠等方式,支持社会应急力量装备建设,研究制定装备目录,探索装备共享共用机制。开展“最美浙江人·最美应急人”评选活动,23名社会应急力量救援队员被评为最美应急人,其中2名队员获评“最美浙江人·最美应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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