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应急管理部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局召开全国社会应急力量现场协调机制建设工作视频座谈会。江苏、浙江、河南、湖北、广东、福建6个省应急管理厅作了交流发言,介绍了推进社会应急力量参与重特大灾害抢险救援行动现场协调机制试点工作经验,以及开展社会应急力量建设情况。会议向北京等15个省份部署了现场协调机制建设任务,并于明年一季度实现全国覆盖。
会议指出,一年来,16个试点省份积极开展现场协调机制建设工作,在机制架构搭建、保障团队组建、平台系统运行等方面探索了有益经验,在各类演习和灾害实战中充分应用,取得了良好建设成效。即将开展现场协调机制建设的15个省份要充分借鉴试点成果,迅速推动现场协调机制建设落地见效,引导社会应急力量有序参与应急救援和志愿服务。
会议强调,国家层面“1部指导意见 7项支撑配套措施”的社会应急力量政策制度体系已经初步形成。各省应急管理部门要以落实应急管理部、中央文明办、民政部、共青团中央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社会应急力量健康发展的意见》为主线,抓好政策宣贯,强化社会应急力量归口管理、能力及作风建设。
部分省应急管理厅有关负责同志,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机构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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