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安委会办公室通报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开展情况,指出,各市(州)、省直有关部门突出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推动行动任务落地落实,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2020年,全省发生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7起、死亡7人,同比减少2起、3人,分别下降22.2%、30.0%,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
自2020年5月四川省安委会印发《四川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以来,各市(州)、县(市、区)印发实施方案,结合本地实际明确整治内容和时间安排,提出保障措施。省安办综合运用明查暗访、考核评比、警示提醒、通报约谈等方式,加强对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落实情况督促督导;应急管理厅履行危化品综合监管职责,制定下发《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重点任务推进表》,细化分解目标任务、时间节点、工作要求,及时跟踪督促。
在工作落实方面,各市(州)、省直有关部门持续深化化工园区和危化品企业整治提升,落实“一园一案”“一企一策”,着力解决基础性、根本性隐患和问题。据悉,全省共整改爆炸、火灾等危险性区域内控制室、交接班室、巡检室、休息室等93处;开展企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整顿20家;开展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紧急切断装置和自动化控制系统装备安装改造54处;对194家安全风险等级为“红、橙”的企业(含未分级企业)进行安全生产条件“回头看”;制定完善清单制管理企业5722家;整治非法违法“小化工”33处;全省87.75%的化工园区开展了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此外,全省通过进一步强化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建立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消防与地方联合监管机制、基本建成重大危险源监测预警系统、严把安全准入等举措,推动三年行动计划落地落实。
“专项整治过程中,我们也发现一些地区和部门不同程度存在重视程度不够、认识理解有偏差,风险底数不清楚、排查整治不深入,重点任务未完成、安全隐患未彻底消除等问题。”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该省安办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提升思想认识,将三年行动与贯彻落实“两办”意见、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各类专项行动、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相结合,将企业开展清单制管理、重大危险源包保责任制、自动化控制改造、学历技能达标等工作落实情况纳入监督检查内容,对重大隐患严格落实挂牌督办制度,确保隐患整改到位。同时,聚焦高危工艺、硝酸铵等特别管控危化品、重大危险源、lng、油气储存设施、精细化工、非法违法“小化工”等风险管控,集中力量重点攻坚,提升行业本质安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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