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6月9日电 (记者邱超奕)国务院安委办、应急管理部9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会以“高悬法律利剑 护航安全生产”为主题,介绍近年来安全生产依法治理工作情况。
应急管理部新闻发言人、新闻宣传司司长申展利介绍,应急管理部配合立法机关高质量完成安全生产法修改工作,并加快完善安全生产配套法律法规规章,持续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法、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制修订工作,全力做好部门规章一揽子修改。同时,积极配合修改刑法有关条款,实现事故前重大安全违法行为入刑,推动生产经营单位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厅厅长元明表示,检察机关在推动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方面,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能,严厉打击危害生产安全刑事犯罪,对涉嫌犯罪的进行依法及时批捕起诉。据统计,2018年1月至今年4月,全国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2600件、4641人,起诉了9495件、15506人,案件集中于重大责任事故罪、危险作业罪和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等。
最高人民法院刑四庭副庭长、一级高级法官叶邵生表示,在案件审判过程中,人民法院贯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总体要求,对事故主要责任人、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以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关键岗位关键责任人依法从严惩处,通过司法裁判推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二级巡视员罗辑介绍,在推进安全生产工作中,公安机关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防范化解安全风险。以打击整治长江非法采砂为例,公安部连续两年组织开展打击长江非法采砂犯罪专项行动,部署沿江11省市和长江航运公安机关以“零容忍”的态度重拳出击,推动长江非法采砂刑事发案量逐月大幅下降。
今年安全生产月是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实施以来的第一个安全生产月。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急管理部安全执法和工贸监管局监察专员杨智慧表示,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实施以后,应急管理部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解读,并推动将“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纳入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当中。“今年‘安全生产月’的主题为‘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我们紧扣第一责任人的法定职责,突出针对相关罚则开展广泛宣传,形成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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