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化解安全风险 全面提升安全发展水平
——内蒙古自治区危化品专项整治行动见成效
中国石油内蒙古包头销售分公司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综合演练
截至目前,内蒙古自治区已建成危化品投产生产企业387家,在建企业167家,合计554家。自治区有危化品经营(含存储)企业4415家,已取证使用企业8家;构成危化品重大危险源的企业共332家,其中一级和二级重大危险源企业132家,三级和四级重大危险源企业200家;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273家,无烟花爆竹生产企业。
2014年至2019年,全区共发生危化品生产安全事故52起、死亡71人,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从2014年的14起19人下降至2019年的5起8人,总体呈下降趋势。2020年初至今,全区发生危化品生产安全事故3起、死亡5人,事故起数同比下降25%,死亡人数同比下降29%。自治区烟花爆竹行业领域连续7年未发生事故。
摸清底数 精准管理
内蒙古自治区印发了《全区硝酸铵等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隐患第三轮专项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督促企业对照检查要点全面开展自查,认真排查安全隐患,形成问题隐患和整改措施清单。自治区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危化品企业安全评估工作,在对企业按照隐患排查实施导则全面评估的基础上,对五类企业和涉爆场所结合第三轮专项排查治理检查要点再次进行重点检查,并采取“安全评估执法”模式,对评估和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责令限期整改,依法依规实施行政处罚。
经全面摸排,全区共有硝酸铵生产企业3家;涉及硝化工艺企业15家,其中已投产10家、建设项目5家(其中1家立项后未进行建设);氯酸钠生产存储企业5家,其中生产企业2家、存储企业3家;氯酸钾存储企业1家,无生产企业;硝化棉无生产存储企业;液氯企业53家,其中生产企业20家、存储企业33家。
深入排查 制订整治措施
日前,自治区在对3家硝酸铵生产企业开展了两轮全覆盖安全专项检查的基础上,召开了全区硝酸铵专项整治推进会议,通报了硝酸铵生产企业专项整治问题隐患整改情况,要求硝酸铵生产企业严格落实应急管理部“一企一策”整治措施,制定整改措施方案,加快国家和自治区专项检查发现问题隐患的整改进度。目前,3家企业均制定了“一企一策”方案,针对提出的12项“一企一策”整治措施,已完成整改提升8项,整改完成率为67%;提出的40项具体隐患,已整改完成32项,整改完成率为80%。
按照国家部署和有关要求,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印发了《自治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专项检查督导工作方案》,组织各盟市应急管理部门、消防救援机构联合开展危化品重大危险源企业专项检查督导工作。第一轮专项检查督导工作完成全区332家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1044个重大危险源现场检查,共发现隐患4866项,已整改4657项,整改率为95.7%,其中重大隐患103项,已整改99项,整改率为96.1%。第二轮专项检查督导工作已完成301家危化品重大危险源企业检查,共发现隐患3421项,已整改2703项,整改率79%,其中重大隐患34项,已整改32项,整改率为94.1%。
严格风险评估 夯实基础
2020年,全区各级应急管理部门,通过聘请安全技术服务机构继续组织开展危化品生产存储企业安全评估工作,采取“安全评估执法”模式,对评估发现有问题隐患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依法依规实施行政处罚,监督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全区危化品生产储存企业应评估470家,其中自治区本级评估30家、各盟市评估440家,共投入资金2286.35万元。截至目前,自治区本级30家企业评估任务已全部完成,共排查隐患问题3351项,已完成整改2981项,整改完成率为88.96%,并持续盯紧问题整改,目前已完成30家企业评估复核工作。各盟市已评估完成440家,完成率为100%。自治区共排查隐患问题24268项,已完成整改18052项,整改完成率为74.39%。目前,各盟市正在全力开展评估整改复核工作。
2020年,全区危化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拟接入重大危险源企业共186家,其中三级和四级重大危险源企业170家,新增接入一级和二级重大危险源企业16家。截至目前,重大危险源企业相关数据和视频均已上传至应急管理部危化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
《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试行)》实施后,自治区组织涉及危化品企业的47家化工园区(化工集聚区)开展了自评,各园区均制订了提升整改计划。目前,自治区应急管理厅正在积极协调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尽快认定化工园区,公布化工园区名单,将按照导则要求组织对认定后的化工园区开展安全风险评估。
按照《淘汰落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目录(第一批)》要求,自治区正组织全区排查落后危化品安全生产工艺技术,监督企业制定提升整改方案,按时整改到位;对于评估结果按照目录要求,严格执法、分类整治,切实做到规范达标一批、改造提升一批、依法退出一批。自治区将非法违法“小化工”专项整治与危化品安全评估、硝酸铵等危化品安全风险隐患第三轮专项排查治理相结合,全面排查、严厉打击、系统整治非法违法“小化工”。此外,各盟市均已制定非法违法“小化工”专项整治方案,对辖区内过去发现的非法黑窝点组织防止死灰复燃“回头看”行动,部分地区开展了醇基燃料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已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危化品企业15家,整顿非法危化品使用单位33家。
日前,自治区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关于开展烟花爆竹经营旺季安全检查的通知》,对全区247家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和所有零售点进行全覆盖检查。截至目前,全区已检查批发经营企业57家,发现问题隐患190项,已整改完成83项,整改完成率为44%。今后,自治区将继续分级分类对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开展全覆盖安全检查,确保全区烟花爆竹经营旺季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提前规划 科学管理
自治区继续严格履行建设项目安全审查职责,严控淘汰落后精细化工项目转移进来。自治区要求,对于新建的精细化工建设项目必须实现全流程自动化,现有精细化工企业按照三年专项整治行动要求限期完成,否则一律不得生产。
近年来,自治区应急管理厅联合北京化工大学、华北科技学院等院校,为相关企业、监管部门培养危化品行业领域专业人才,并组建化工专业团队加强服务指导。自治区持续加大培训力度,2021年,全区各级财政计划投入940万元专项资金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自治区负责培训盟市应急管理部门负责人和旗县分管领导;盟市负责培训旗县应急管理部门负责人和企业主要负责人;旗县负责培训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此外,自治区还制定了安全评估工作常态化机制。2021年,全区各级财政将计划投入4000万元专项资金开展危化品企业安全评估工作,按照危化品企业安全分类整治目录结合执法工作,严格执法、分类整治,有力防范化解系统性安全风险,全面提升危化品行业领域安全发展水平。同时,全区拟投入1000万元专项资金组织对全区认定后的化工园区开展安全风险排查评估分级工作,全面提升化工园区安全风险管控水平。自治区要求,对认定为高安全风险的化工园区,不得审批新、改、扩建项目,限期整改提升;对于2022年底前仍未达到一般安全风险或较低安全风险的化工园区予以关闭退出。
自治区将三年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要求纳入危化品企业和化工园区安全评估中,持续深入推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着力解决危化品企业和化工园区存在的共性问题以及突出问题。各地持续开展非法违法“小化工”专项整治,结合评估工作对落后危化品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进行整改淘汰,切实提升全区危化品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记者 许晓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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